114-2學期的休學~請務必於115/2/13日前(含)辦理免繳學雜費,已繳者全額退還。若於115/2/23正式上課日辦理休、退學,則須繳納1/3學雜(分)費 (已繳者退還2/3)若有學生利用寒假辦理,務必於開學前完成,以免衍生繳費問題。 You Might Also Like 恭賀~~本系陳與國老師獲得108學年度(A類)專業教學特優教師獎 2020 年 9 月 29 日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 111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面試及術科考試須知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