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的休學~請務必於115/2/13日前(含)辦理免繳學雜費,已繳者全額退還。若於115/2/23正式上課日辦理休、退學,則須繳納1/3學雜(分)費 (已繳者退還2/3)若有學生利用寒假辦理,務必於開學前完成,以免衍生繳費問題。 You Might Also Like 114學年度學士班學生取得修讀碩士班課程資格申請(原預研生資格申請) 2025 年 6 月 4 日 108-2學生申請延後繳交學位論文,可延遲至 8月13日繳交。口試仍於109年7月31日(含)前完成口試。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