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的休學~
請務必於115/2/13日前(含)辦理免繳學雜費,已繳者全額退還。
若於115/2/23正式上課日辦理休、退學,則須繳納1/3學雜(分)費 (已繳者退還2/3)
若有學生利用寒假辦理,務必於開學前完成,以免衍生繳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