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的休學~請務必於115/2/13日前(含)辦理免繳學雜費,已繳者全額退還。若於115/2/23正式上課日辦理休、退學,則須繳納1/3學雜(分)費 (已繳者退還2/3)若有學生利用寒假辦理,務必於開學前完成,以免衍生繳費問題。 You Might Also Like 徵求114-1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新加坡南洋理工學院】實習生 2025 年 6 月 16 日 宏全國際、大成長城廠商說明會~111年4月8日下午2:00@FS110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