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碩博士班畢業離校流程

碩士班: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期間:2024-6-3 至 2024-9-6

領取畢業證書前請先查核所有單位是否審核通過,如有審核不通過請先處理完畢且審核通過始可領取(僅修習碩士論文者,完成離校手續後須待操行成績登錄後始可領取)。
2. 已完成學位考試但未通過系(所、學程)畢業之規定(如:英檢、發表或點數…)或修習教育學程、學海相關計畫等原因延畢(須於次學期註冊者),請於申請畢業的學期重新申請離校。

3. 請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組(進修部學生至進修教育組)領取畢業證書。

4. 離校開放申請期間不代表論文繳交期限,論文繳交期限以「學位論文延遲繳交(含保留學位考試)申請書」上說明之期限為準。

 

博士班: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期間:2024-6-3 至 2024-9-6

1. 領取畢業證書前請先查核所有單位是否審核通過,如有審核不通過請先處理完畢且審核通過始可領取。

2. 請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組(進修部學生至進修教育組)領取畢業證書。

3. 離校開放申請期間不代表論文繳交期限,論文繳交期限以「學位論文延遲繳交(含保留學位考試)申請書」上說明之期限為準。

 

(學生申請離校後,若因故「論文修改不及、註銷、畢業門鑑未達等因素」須延畢,則離校須於次學期重新申請辦理。)

 

領取時學生證會由註冊組(進修教育組)將學生身分到期日效期更改至7月31日,更改後學生證自8月1日起,即為無記名普通悠遊卡/一卡通功能使用(無掛失退費功能)。

離校系統流程連結:請點我

修正題目(口試後):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