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第二階段申請
申請時間:110年11月15日至111年1月7日前
資料繳送地點:系辦公室
請本校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或錄取本校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學生,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