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的休學~請務必於115/2/13日前(含)辦理免繳學雜費,已繳者全額退還。若於115/2/23正式上課日辦理休、退學,則須繳納1/3學雜(分)費 (已繳者退還2/3)若有學生利用寒假辦理,務必於開學前完成,以免衍生繳費問題。 You Might Also Like 教育部通報(請大專校院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 2021 年 5 月 12 日 109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畢業生畢業證書領取事宜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