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的休學~請務必於115/2/13日前(含)辦理免繳學雜費,已繳者全額退還。若於115/2/23正式上課日辦理休、退學,則須繳納1/3學雜(分)費 (已繳者退還2/3)若有學生利用寒假辦理,務必於開學前完成,以免衍生繳費問題。 You Might Also Like 113-1學期停修課程申請 2024 年 12 月 6 日 112學年度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博士班面試公告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