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畢業生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通知主旨:有關本(113-1)學期「學士班畢業生辦理離校相關事項」,請參照說明 離校系統一、請同學於113年12月31日起至應屆畢業生離校系統(路|徑:學校首頁右上角連結-重要站台-應屆畢業生離校手續系統,右方點選「應屆畢業生登入」,以下簡稱離校系統)申請離校。二、請同學於領取學位證書時(或提前)將學生證攜至教務處註冊組(進修部學生至進修教育組)辦理學生身分效期更改;更改後該卡自114年2月1日起,即為無記名普通悠遊卡/一卡通功能使用(無掛失退費功能)。三、請同學領取學位證書前務必先至離校系統查看審核情形是否已全部審核通過(或免審核),並至學生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查看所有科目成績及操行成績是否均登錄完畢,符合畢業資格後始可至註冊組(進修部學生至進修教育組)領取。 四、委託代領學位證書者,請列印填妥離校系統首頁之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即本人)之學生證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承辦人員。 You Might Also Like 恭賀本系進四林佳慧榮獲2024總統教育獎 2024 年 5 月 22 日 喜年來股份有限公司 誠徵【品保專員】 2021 年 3 月 18 日